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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

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
工作领导小组通告(第 18 号)
关于加强元旦春节“两节”期间
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,元旦、春节临近,为切实
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
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加强“两节”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
告如下:
一、机关单位示范示警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
有企业原则上不举办非必要的大规模聚集性活动,确需举办的,
主办方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,严控人数、规模,压减时间,尽量
采取线上形式进行。各单位一律取消内部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、
联欢、聚餐、年会等活动。倡导单位工作人员在温过节,非必要
不离温;确需离温的须报本单位同意,干部离温要严格按干部管
理权限审批。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,带头落实爱
国卫生运动,深入开展环境大清扫活动,消除卫生死角。
二、场所防控从严从紧。医疗机构、学校、养老机构、交通
场站码头、大型商超、大中型餐饮单位、农集贸市场、宗教(民
间信仰)活动场所等重点场所要履行防控主体责任,严格执行测
温、亮码(扫码)、戴口罩、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;设立巡查监
督岗,检查、督促重点场所内人员做好戴口罩等防控措施。公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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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所工作人员每日必须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,上岗期
间规范佩戴口罩,保持清洁卫生,严格洗手消毒。加强“两节”
期间医疗机构医疗服务、院感防控,规范发热门诊和住院管理。
大型商超、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严格控制人流量,推荐顾客
自助购物结算,缩短排队等候时间,原则上不得开展大规模促销
活动。鼓励采取线上营销、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。餐饮酒店要严
控就餐人员数量,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 1 米。各旅游景区、影剧
院、图书馆、游艺厅(室)、歌舞厅、网吧等要落实“限量(75%)、
预约、错峰”等要求。民航、铁路、道路客运和公交、轻轨等公
共交通要科学安排运力,合理控制客座率。宗教(民间信仰)活
动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严禁举办跨新年祈福、迎新年
(新春)等大型宗教活动,严禁场所内集体性聚餐。
三、重点人员即入即管。入境人员要严格执行“14+7+7”的
管理要求,在 14 天集中隔离后,继续实行 7 天居家健康观察和
7 天日常健康监测,配合做好每个 7 天期满时的核酸检测。居家
健康观察期间非必要不出户,日常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出市,
确需外出的,规范做好个人防护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不参加聚
集性活动。严格履行个人报告承诺,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
康状况。在外地完成居家健康观察、日常健康监测的入境人员,
需提供相应期满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凡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
来温返温人员,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(社区)、工作单位、所住
宾馆报告;按规定提供抵温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经核验
后,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自由有序流动。对
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,应在抵温后第一时间到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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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。社区网格员要加大排摸力度,及时、精准
落实重点地区来温人员管理工作,切实降低社区传播风险。
四、聚集活动严控严管。“两节”期间,广大市民要减少走
亲访友活动,提倡网络拜年,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,个人家
庭聚集尽量控制在 10 人以下。控制商业演出、“百家宴”、会
市集市等活动;各类联欢会、音乐会提倡采取录播形式举行,严
控现场人数;倡导民营企业、社会团体、回温华侨、在温乡贤等
各类组织和群体不举办 50 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。确需举办的,
要按照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原则,由活动主办方制定并落实疫情
防控方案,报活动举办地乡镇政府(街道办事处)从严从紧审批
并报县(市、区)防控办备案。室内活动人数原则上控制在 300
人以内,室外聚集性活动应严控人数和规模。
五、进口冷食慎购慎用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
品“全受控、无遗漏”闭环管理措施,推进集中监管仓有序运行,
全面落实预防性消毒措施,扩大核酸抽检覆盖面和频次,及时规
范处置。进口冷链食品凡不能提供规范的消毒和核酸检测证明,
一律进入集中监管仓做预防性全面消毒和核酸检测后备齐“三证
一码”(检验检疫证明、核酸检测证明、消毒证明和冷链食品溯
源码)才可销售。各类餐饮、酒店不得提供进口冷链生食,不得
通过快递方式购买进口冷链食品。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督查执法
力度。广大市民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认准“浙冷链溯源码”,
扫码消费,发现问题及时拨打 12345 举报。
六、校园防控做细做实。各级各类学校要精准有序安排学生
错峰错时放假离校、开学返校工作,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、返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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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程可追踪、家校协同有反馈。寒假期间,中小学学生非必要不
出市、教师非必要不出省;在温高校师生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
的暂缓回家,其他师生回家后原则上不离开所在城市。各类学校
要做好师生跟踪随访,及时掌握学生出行动态和健康情况;做好
节日期间留校师生管理服务,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,指导师生
做好个人防护。
七、个人防护自觉自律。广大市民要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职
责。倡导市民和在温务工人员就地过节,如需离温,要注意查询
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,全程做好个人防护。非必须,避免前往
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城市。老年人、慢性病患者、孕妇等人
群尽量不旅游出行。如出现发热,要戴好口罩就近前往定点发热
门诊就诊,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属于国家规定的新冠肺
炎感染的高风险重点人群,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、积极接受疫苗
接种。进出医疗机构、大型商超、农集贸市场、学校、养老机构、
交通场站、公共交通工具、银行、展览馆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影
剧院、网吧、KTV 以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密闭式公共场所,需规范
佩戴口罩。养成“勤洗手、勤通风、少聚集、一米线、用公筷”
等卫生文明习惯。
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
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2020 年 12 月 30 日

| 发布时间:2021.01.25    来源:    查看次数:7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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